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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责任人的追偿权怎么规定
一、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怎么规定
关于连带责任人追偿权的法定规定
关于连带责任追偿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如下:若有两位或多位被告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时,其中权利受损方有权向这些连带责任人请求支付其应当承担的赔偿金总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而对于每一个连带责任人的具体应负赔偿金额,将依据他们各自所负责任的大小来进行确定;如果在确定责任大小方面存在困难的话,则将会按照公平原则,由所有的连带责任人平均承担责任。
然而,只要实际上承担的责任已经超出了自身应负责任的份额,那么该连带责任人就有权向其他的连带责任人提出追偿要求。
至于连带责任的产生,可以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也可以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连带责任人不承担责任怎么办
首先,所有权人有权利明确并实际具有重大过失的相关债务人就其部分或者全部法律责任义务进行妥善分担和负责,并且负责该项实际事务的债务方,同样也享有向他方相关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正当权益。
此外,若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存在承担责任的连带责任人未能切实履行其应尽的赔偿责任的行为,所有权人可以直接于法途径向法庭提起诉讼,进而在胜诉之后进一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来保证自身权益。
其次,若被执行者在执行通知执令期间内依旧未按照已明确的法律执行文书履行其所应尽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负有权力向相关机构广泛查询该名被执行者所持有的例如存款、债券、股票以及基金份额等等私人财物状况与总额。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还将依据具体情节审查决定是否需要扣押、冻结、划拨乃至变价被执行者的个人私产。
而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人民法院在此环节中所开展的查询、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等操作都不能逾越被执行者应当履行之义务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三、连带责任人会怎么判
关于连带责任人的裁判结果,这需要根据各个事例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连带责任人在面对对外的债务或者责任时,无需分摊份额,也无权区分先后顺序,他们必须全额清偿相应的金额。在法院进行判决的过程中,他们会依据事例的事实经过、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各方面涉及到的过错严重性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估和考量。倘若连带责任人之间已经达成了内部协议,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分担比例,那么在他们完成对外责任的偿还之后,便可依照这份协议进行内部的追偿。例如,在侵权纠纷这样的事例中,如果有多名行为人共同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并且所有人都被判定为连带责任人的话,那么受害者有权向其中任意一位责任人提出要求,要求其全额赔偿损失。法院将会根据每一位责任人的行为性质、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赔偿责任分配方案。然而,无论怎样,我们都要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关于连带责任追偿的法律规定:当多位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时,受损方可要求他们支付全部或部分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按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时则平均分担。超出自身份额的责任人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蔡甸区位于武汉市西郊,地处汉江与长江汇流的三角地带,江汉平原东缘,地跨东经113°41′-114°13′,北纬30°15′-30°41′之间。北傍汉江与东西湖区唇齿相依,南临通顺河与汉南区山水相连,东濒长江与江夏区隔水相望,西与汉川市交错接壤,东北邻汉阳区,西南邻仙桃市。境内地势由中部向南北逐减降低,中部均为丘陵岗地,坡度较缓,最高处九真山海拔263.4米,为全区群山之首。北部为平坦平原区,地面高程多位于20-24米之间,土层深厚,土质肥沃。南部为洼地平原区,属于汉水与长江两个河漫滩之间的湖洼低地,高程在19-22米之间。北有汉水逶迤西来,南有长江浩瀚东去,东荆河自西向东横切全境,构成三面环水之势,全境地貌是垄岗为主体的丘陵性湖沼平原。气候属北、中亚热带过渡性季风气候,具有热丰、水富、光足的气候特征。年平均无霜期为253天,年平均降水量在1100-1450毫米左右,且雨量分布的地域差异不明显,但年际差异较大,最高降水量可达1865.8毫米。日照充足,年均日照时数可达2111.8小时,光能辐射每平方厘米112.4千卡,均集中于春、夏、秋三季,具有明显的温光同季的特点。南北温差不明显,平均气温为16.5℃。春季月平均为16℃,夏季27.6℃,秋季17.5℃,冬季4.8℃,一年中最冷月与最热月多出现在1月和7月,极端最高温达39.6℃(1978年8月3日),最低温为-14.1℃(1977年1月30日)。总人口444413人,其中农业人口331216人,非农业人口113197人;男性225406人,女性219007人。农村劳动力146896人,其中男劳力75011人,女劳力71885人。人口密度为421.7人/平方公里。老年人口56369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2.25%。城市常住人口118423人,流动人口4765人。全年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14857人。现辖蔡甸、张湾、侏儒、永安、大集、奓山、军山、沌口8个街道办事处,索河、玉贤2个镇和消泗乡、桐湖办事处及洪北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有村民委员会333个,村民小组2220个。